根據《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當產品質量爭議的雙方當事人(雙方共同)需要對爭議產品質量進行鑒定時,需向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國家質檢總局提出,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指定的鑒定組織單位會根據申請人的委托要求,組織專家組對質量爭議的產品進行調查、分析、判定,出具質量鑒定報告。
機械生產企業常見的產品質量糾紛主要分產品性能方面的糾紛和產品安全方面的糾紛兩大類。
一、產品性能方面的糾紛
產品性能方面的糾紛主要表現在機械產品交付使用方后,無法正常工作或機械性能指標達不到合同要求。
其原因有多種,包括:
1)機械生產企業對性能指標等明示質量法律意識淡薄,私自夸大其生產能力、加工精度、能耗、材料成分、幾何尺寸等性能參數,以吸引客戶眼球、增加訂單;
2)機械生產企業缺乏性能指標的驗證能力,對自身性能未能完全掌握;
3)在調試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機械使用方在日常生產過程超負荷運轉、未按規定定期進行維修等,對機械造成不當影響。
案例分析:“高速天橋八色幼齒印刷機”質量鑒定
圖1 涉案設備外形
2011年,國家機械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受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對“高速天橋八色幼齒印刷機”產品進行了質量鑒定。
原告(南通**塑料工程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向被告(廣東**有限公司)購買一臺高速印刷機(見圖1),原告在收貨時認為機器不符合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約定,后經被告方工程師進行調試、改造后仍不符合約定,不能滿足原告的生產需求,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我中心專家組經現場勘查后,協調設備的使用方和生產方,對涉案設備進行上墨印刷測試。設備生產方重新調試設備,設備使用方提供印刷試驗所需的材料,具體包括承印材料、油墨、溶劑等。試驗在設備制造方代表認為設備運行平穩、正常后進行,雙方在不同印刷速度下,對印刷品進行取樣。
后經取樣分析發現:
1)印刷速度較低,如20m/min時(見圖2),印品墨色較深,光澤度較好;隨著印刷速度增大,當印刷速度超過(含)45 m/min時(見圖3),印刷品墨色逐漸變淺,光澤度變差;
2)當印刷速度到45m/min以后(見圖4),印刷品出現明顯的粘臟痕跡,油墨粘在非印刷圖文和其他印刷圖文的地方。
圖2 印刷速度20m/min時的樣品
圖3 印刷速度45m/min時的樣品
圖4 印刷速度50m/min時的樣品
由于印刷速度增大時,印品經過干燥系統的干燥時間減少,這就需要設備的干燥系統具有足夠的效率。試驗結果表明,當印刷速度增大至45m/min以后,雖然印品油墨轉移量減少,但卻出現油墨粘在非印刷圖文和其他印刷圖文處的現象,說明印品油墨不能及時干燥。
據雙方簽訂的銷售合約,印刷速度為10~80m/min?,F場試驗時由于涉案爭議設備在印刷速度超過45m/min后印品就已出現粘臟現象,不能進行有效印刷。顯然,這是由于設備干燥系統的效率不能滿足印刷要求造成的,涉案爭議設備的干燥系統是導致45m/min印刷速度下生產的印刷品不能完全干燥的主要原因,因此導致設備生產方敗訴。
二、如何在機械產品性能糾紛中規避風險
從上述案例可見,當發生產品性能方面的糾紛時,爭議產品的執行標準、合同、協議約定的技術協議、技術條件、圖紙、標樣、標準、產品的說明書、包裝標識、廣告等宣傳品標明等明示質量要求,將會成為產品質量糾紛的主要依據。
機械產品企業如何在產品性能糾紛中規避風險:
1、在生產環節,切實按照企業的技術規范和性能指標生產。
2、在出廠檢驗環節上,生產企業必須保證自身有足夠的檢驗能力,必須按照企業的驗收標準檢查,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堅決退回。
3、在銷售環節,產品銷售彩頁、產品說明書、技術合同等參數指標,切勿夸大。
4、在機械產品驗收交付使用環節,在設備調試合格、交付使用后,要求使用方在送貨合格單上簽名并加蓋公章。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原因有:交貨時就存在問題,或者是企業在日后使用或維修不當造成問題出現。因此在設備調試合格、交付使用后,要求使用方在送貨合格單上簽名并加蓋公章是分清問題出現時間的關鍵證據。
三、產品安全方面的糾紛
機械相關的安全生產事故,主要是觸電事故和機械傷害事故。其中,機械傷害事故包括有:機械擠壓、剪切、切割或切斷、纏繞、引入或卷入、沖擊、刺傷或扎傷、摩擦或磨損、高壓流體噴射或拋射等。
根據相關規定,企業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然而,由于現場生產環境惡劣,日常管理不善等原因,安全生產事故常常發生于一些小型生產企業。而這類小型企業又常常沒有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一旦出現安全生產事故,機械使用方和生產方將需要承擔巨大的賠付。
產品安全方面的糾紛主要表現在機械使用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面對巨大的賠付責任,使用方通常會尋求責任分擔,把機械生產方告上法庭。機械使用方希望通過產品質量鑒定,將安全事故的責任轉移到機械的生產方,以降低自身的風險。如果鑒定后發現機械自身存在質量問題,是機械生產方將風險遺留給使用方,導致事故發生,那么機械生產方將承擔主要責任。
案例分析:“ 折彎機”質量鑒定
2010年,我國家機械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受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委托,對“折彎機”產品進行了質量鑒定。
原告(佛山市**電器有限公司)在2009年6月購買了被告(廣州市**機械有限公司)的折彎機,分別于2009年10月和11月兩次出現傷人事故,原告的操作工人在使用該折彎機時,折彎機突然失靈,滑塊自動下滑,導致工人的手指被切斷。原告認為涉案的產品一一折彎機在交付原告使用后,連續出現傷人事故,是由于產品的質量問題。
圖5 折彎機正面圖
圖6 折彎機配置的腳踏開關
圖7 折彎機配置的腳踏開關的內部結構
涉案板料折彎機(見圖5)用于不同厚度的金屬板料的折彎,主要由機架、滑塊、機械擋塊調整機構、同步軸、前托料架、后擋料板、液壓系統、電氣系統等組成。在使用過程中通過腳踏開關來控制滑塊的下落與上升,從而實現對工件的夾緊和放松,進而實現對工件的折彎成型。工作時通過踩踏兩個踏板來控制折彎機滑塊的下降與上升,腳踏開關結構見(見圖6和圖7)所示。該折彎機的工作規范有三種,即點動、單次行程和連續行程。
經過現場勘驗調查,涉案折彎機原來配置的腳踏開關出現問題,使得設備在使用過程中腳踏開關并不能有效控制滑塊的上升與下降,點動和單次行程可以出現連續行程時的狀況,操作人員在使用過程中滑塊會自動下降而危及操作人員的安全。
根據國家標準GB17120-1997第10.3條和行業標準JB10148-1999第5.2.2.2條的規定,在單次行程工作規范時不允許發生連續行程現象,即機器在單次行程規范時,每次行程工作部件應停止在設計規定的位置,即使繼續壓著操縱按鈕或踏板,工作部件也不得出現下一次行程。
而涉案折彎機處于單次行程工作規范時,若持續踩踏下降踏板,折彎機會出現連續行程工作規范。因此,涉案折彎機在工作規范上的設計不能滿足上述兩個標準的要求。
由于被告(設備生產方)將不符合國家相關強制安全標準的機械產品銷售給原告(設備使用方),因此被告將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責任。
四、如何在機械產品安全糾紛中規避風險
從上述案例可見,當發生產品安全方面的糾紛時,產品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自身制定的企業標準,將會成為產品安全糾紛的主要依據。
機械產品企業如何在產品安全糾紛中規避風險:
1、產品必須嚴格按照相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進行生產,并在產品銘牌、說明書、外包裝中標明執行標準。
隨著標準化的發展,現在國內大部分產品都有對應的產品標準要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標準的制定目的是規范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等級或者安全、衛生要求,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標準是產品質量的底線,作為生產企業,應該明確自身產品必須滿足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特別是部分強制性標準,應當嚴格執行。
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的疊加。機械生產企業應當杜絕將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交付給使用單位,確?!拔锏陌踩?,從源頭上有效減低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2、制定完善詳盡的設備操作規程,并釘在設備上
在各類安全生產事故中,人的不安全行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狀態主要有:管理原因,教育原因,身體和態度原因,以及技術原因。 操作人員在日常生產過程中,違反勞動紀律,未按照操作規程和方法工作,都容易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作為機械設備的生產企業,應該對使用方的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并制定完善詳盡的設備操作規程,嚴格要求操作人員按規章操作。
3、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時,在合同條款中,注明若發生糾紛,須在甲方提出訴訟
在日常機械產品買賣糾紛中,買方通常會把設備的貨款分幾筆(訂單、發貨、調試、投入生產運轉正常后)交付給賣方。然而,買方很多時候由于經營狀況不佳,在設備交付使用后,仍有部分尾款未付清。根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如果賣方對買方提出訴訟,需到買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由于國情關系,地方保護主義比較嚴重,賣方將會在買方所在地遇到更多的困難,如若買方在省外地區,訴訟過程的來回折騰會對賣方造成嚴重的影響。但如果在合同條款中表明發生糾紛須在賣方提出訴訟,賣方將會在訴訟中占據主動地位。
4、在設備調試合格、交付使用后,要求使用方在送貨合格單上簽名并加蓋公章
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原因有,1)交貨時就存在問題;2)企業在日后使用或維修不當造成問題出現。因此在設備調試合格、交付使用后,要求使用方在送貨合格單上簽名并加蓋公章是分清問題出現時間的關鍵證據。
三、結語
隨著產品質量意識的提升和工傷保險條例的規范實施,有關機械產品的質量投訴和機械產品的安全生產事故不斷發生。加之機械產品的貨值較大、危險性較高,機械生產企業如何規范日常生產,懂得如何規避產品質量糾紛的風險尤為重要。規避風險并不意味著完全消除風險,是要規避風險可能給我們造成的損失:一是要降低損失發生的機率;二是要降低損失程度。作為機械的生產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和加強法律意識才是預防風險的最好措施。